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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通知:医生诊疗增加新任务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来源: 基层医师公社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今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将纳入医院发展战略和规划,该项工作与医生职称挂钩,一起来看。

与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钩

《指导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完善激励机制,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

此外,还需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年度活跃指数”“媒体健康科普年度影响力”等指标,持续发布相关报告。

医疗机构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督导,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优秀典型案例进行表彰推广,鼓励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工作。

医疗机构迎来新任务

健康科普及促进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通过宣传栏、健康讲座等形式,将健康促进理念融入诊疗中

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健康促进理念融入诊疗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建立完善候诊、门诊、住院、随访健康教育工作流程。

通过宣传栏、资料架、电子屏、健康讲座、病友会、同伴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健康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和行为干预指导。

充分发挥中医整体治疗和“治未病”理念优势,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健康教育活动。

门诊应设立健康咨询室(点)

《指导意见》要求,门诊应设立健康咨询室(点),提供相应疾病的健康教育处方。

在临床诊疗指南、护理常规中,要注意明确健康教育有关要求。

此外,在组织制定各病种临床路径时,要明确将“入院宣教”和“出院宣教”列入常规工作项目,保障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病房应结合医疗机构住院要求、疾病注意事项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

出院时应提出巩固和防止复发的注意事项,做好饮食、起居、锻炼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帮助养成健康行为。

通过讲座、义诊、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健康教育延伸到所在社区,通过讲座、义诊、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要分析所在社区居民的患病情况和健康状况,针对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和行为干预。

此外,针对社区内各类场所(包括学校、企业、机关、部队等)人群特点,开展相应健康干预项目和指导服务。

提供安全、私密、无烟就诊环境,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服务窗口

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诊疗服务设施和健康教育设施,加强健康科普宣传。

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与就医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私密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诊。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控烟工作,创建无烟环境,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开展规范化简短戒烟干预。

建设良好的医疗人文环境,满足特殊人群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服务窗口等,营造文明便捷的就医环境与氛围。

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要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的合理预期,促进构建融洽的医患关系。

重视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制定制度、建立档案、开展评估

上海市除要求医务人员要将健康管理和行为干预指导融入辖区居民的日常诊疗外,同时也注重了医生自身的身心健康。

《指导意见》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建立员工健康激励计划。

首先要制定医务人员健康促进管理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评估。

再要积极为医务人员提供健康饮食、科学运动、心理健康等保障和服务。

然后针对医务人员主要健康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服务。

想要切实发挥医务人员在健康促进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必须开展健康科普,提高医务人员的健康意识和理念,引导其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21世纪疾病预防与控制的三大战略措施之一,是提高公众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上海市此项工作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加快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值得其他省市借鉴。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